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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时间:2025-12-08
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即:(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文件共15个部分61条,分为总论(阐述“十四五”成就和“十五五”总体要求)、分论(部署战略任务)及保障板块(强化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明确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将“十五五”定位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攻坚期,提出七大发展目标:经济质效显著提升、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民生品质不断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全会部署12项战略任务,着重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具体包括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固本升级传统产业、创新育新未来产业、扩容提质服务业、强基增效基础设施四大方向),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原始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扩大高水平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推动贸易创新、拓展双向投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战略方向。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会议并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法治建设实践中。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制度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法律监督,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
宪法的地位如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现行宪法分为
五部分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共四章143条。
其中,第一章“总纲”,规定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等内容。例如,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
现行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几部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
学习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2025年9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共7章65条,涵盖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旨在加强全民普法工作,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立法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并首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国家机关结合职能开展普法。立法进程始于202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制定计划,经6月草案审议、7月公开征求意见及9月三审后表决通过。法律特别突出宪法宣传教育,设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形成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机制,同时建立经费保障、评估监督等配套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成就专题
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为高效、公正、低成本地解决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与机构(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等)之间的纠纷,而建立的一套包含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纠纷处理体系。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它改变了以往投资者维权“耗时耗力、诉讼独木桥”的局面,构建了一个 “层层过滤、多元可选、效力保障” 的纠纷处理生态系统。其最终目标是公平、高效、便捷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从而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国办发〔2013〕11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系统提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通知和意见,强力推动“诉调对接”。新《证券法》(2020年修订) 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调解等制度。
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其核心在于 “多元化”,即不单一依赖诉讼,而是构建一个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立体化纠纷解决网络。
协商和解,是指纠纷双方自行或在第三方轻微协助下,直接沟通解决争议。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监管要求经营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首先尝试通过内部程序解决与投资者的纠纷。
调解,是指在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环节。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原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性机构,提供免费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服务,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也设有调解职能。各地的金融法院/法庭、仲裁机构内部也常设调解程序。调解的特点是专业、灵活、保密、免费或成本极低,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以获得强制执行力。
仲裁,是指根据双方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决。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裁终局)。许多证券、期货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国家设立专门的金融仲裁院(如上海、深圳等地),仲裁员多为金融和法律专家。仲裁机构也可以与调解组织对接,调解成功的可快速转为仲裁裁决书,赋予执行力。仲裁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效率较高(一裁终局)、保密性好。
诉讼,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裁判解决纠纷。这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和最强保障。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等的设立,标志着证券期货纠纷审理的专业化。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特别代表人诉讼,通常被称为“中国式集体诉讼”,是2020年3月新《证券法》确立,并于2021年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具体落地实施的一项制度。它旨在解决中小投资者“起诉难、成本高、获赔慢”的问题,通过“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机制,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
特别代表人诉讼并非直接启动。首先需要符合条件(通常指原告投资者超过50人)的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由法院发布案件受理公告。这是启动的“前置程序”。
在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公告后,投服中心如在15个自然日内获得50名以上适格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一经转换,该诉讼就由投服中心代表所有适格投资者进行。
在法院确定的权利登记公告期内,所有符合原告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只要没有主动声明退出,就自动被视为本案的原告,无需自己主动登记、提交材料或支付费用。判决或调解的效力直接及于这些“默示加入”的投资者。这一原则彻底改变了传统诉讼需要每个受害者主动参与的“明示加入”模式,极大地扩大了诉讼覆盖面和对违法者的震慑力。投服中心作为公益机构,代表投资者进行诉讼,不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公告费、律师费等)由投服中心先行垫付。如果胜诉,将从赔偿款中扣除;如果败诉,则由投服中心自行承担。这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民事赔偿诉讼制度进入新时代。
“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中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被称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案情:康美药业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过程:部分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 → 广州中院发布公告 → 投服中心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 法院同意。结果:52037名投资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成为原告。法院判决康美药业等相关责任方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赔偿款项通过多种方式(现金、股票、信托收益权等)已基本执行到位。:该案彻底改变了资本市场“罚了不赔”或“赔不起”的旧有印象,让违法者真正“倾家荡产、牢底坐穿”,产生了极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和法律震慑。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它以公益性机构(投服中心)为主导,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 为核心机制,极大地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放大了对市场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康美药业案的成功实践,证明了该制度是一把真正“锋利”的投资者保护利器,正在深刻重塑中国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
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宪法。
股票代码:600071
